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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会选出世界遗产委员会12个新成员,并为《遗产公约》的未来工作确定优先事项


新闻稿 编号2009-133
巴黎,10月29日——1972年世界遗产公约缔约国大会于10月23日至28日在教科文组织总部举行,在这次缔约国大会每半年举行一次的会议上,世界遗产委员会21个成员有一多半被替换。委员会负责《世界遗产公约》的执行工作。在《公约》临近40周年之际,缔约国大会还将注意力侧重于为执行《公约》而确定的优先事项。

当选为世界遗产委员会的新成员是:柬埔寨、爱沙尼亚、埃塞俄比亚、法国、伊拉克、马里、墨西哥、俄罗斯联邦、南非、瑞士、泰国和阿拉伯联合酋长国。每个国家的任期将为4年。

这些国家加入了澳大利亚、巴林、巴巴多斯、巴西、中国、埃及、约旦、尼日利亚和瑞典的行列,成为由21个成员组成的委员会的成员。该委员会每年召开会议,审议缔约国提出的将新的文化和自然遗产列入《世界遗产名录》的申请。委员会还审查业已列入《名录》的遗址的保存状况。其下届会议将于2010年7月25日至8月3日在巴西利亚(巴西)召开。

迄今已有186个国家批准的《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》,将在2012年纪念其通过40周年,该《公约》几乎获得了所有国家的普遍赞同。迄今为止,它的成功已导致890处遗产列入《世界遗产名录》,并且提出了有关列入标准、已列入遗产的监测和保护、世界遗产的公共意识、社会参与世界遗产管理和保护等日益增多的问题。

在就《公约》的未来工作进行的辩论中,缔约国提请注意需要进行专题反思的内容包括:《公约》与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关系;《公约》的公众形象;协助各国发展必要的技能以维护他们的遗产;确保《1972年公约》与教科文组织的其他相关标准制定文书和活动的合作和协同作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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世界遗产公约缔约国大会第17届会议,教科文组织二号厅。